043-校办

党委巡察办工作职责


党委巡察办工作职责


负责根据学校党委和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(简称领导小组)部署安排,制定巡察工作计划,统筹推进校内巡察工作任务;组织筹备领导小组会议,起草呈报省委巡视办和学校党委的有关请示、报告等文件材料;会同有关部门调配巡察组工作人员,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、考核、监督和管理;协调校纪检监察机构等有关单位配合做好巡察工作;负责对巡察组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、移交、归档;负责巡察发现问题和反馈意见的督察督办工作;承担校内巡察的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,完善校内巡察体系;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

  

 

 

 

党委巡察办